今天(8.13)早8:00至8:30,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现场解答市民提问。
网友提问:有中介专门做商转公业务放贷,他们都是有资质的吗?这是被允许的吗?
党组成员、副主任邢红梅:现在有些房屋中介或个人声称可以做“商转公放贷”业务,其实他们主要是和一些商业银行发生联系。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业务服务事项均按照我中心对社会公开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要件依法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中心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请广大缴存人以正确的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严防诈骗陷阱,以免给自身的财产、信誉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缴存人可通过“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设窗口机构业务咨询电话等官方渠道获取相关信息或办理相关业务。
网友提问:我还没有退休,想给儿子买婚房,可以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服务管理科副科长孙为品:如果房产只写孩子的名字,父母则无法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如果房产为父母和孩子共有,那么父母和孩子都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贷款。
李先生来电:我十多年前通过组合贷款买房,现在想提前结清贷款,公积金会收手续费、违约金?
服务管理科副科长孙为品: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不收手续费、滞纳金等任何费用。提前结清组合贷中的商业贷款是否收违约金,需要向放款银行咨询。
主持人:2025年上半年调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
政策法规科姜乃歆:1.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维持20%不变。
2.提高购买现房申贷额度。在我市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调30%。同时符合购买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上浮政策不可叠加使用,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缴存职工购买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新建现售商品房可享受本政策,需在购房时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买我市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和新建预售商品房(期房)不享受本政策。
上述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2025年4月1日之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予追溯调整。
3.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35%调整为2.1%,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85%调整为2.6%;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75%调整为2.52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325%调整为3.075%。2025年5月8日(含)以后申请的或2025年5月8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相应档次利率。
4.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符合购买高品质住宅、新建现售商品房、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至最高160万元。本政策自2025年6月23日起执行。
5.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年龄上限,男性由65周岁调整为68周岁,女性由60周岁调整为63周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本政策自2025年6月23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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